发布时间:2025-12-26浏览次数:76次
南开学校北京校友会年度检查与工作报告制度(草案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
为规范南开学校北京校友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的运作,加强内部治理,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,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与持续改进,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主管部门要求及本会章程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本会理事会、各职能部门、各专业委员会及所有下属社团的年度检查与工作报告工作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年度检查与工作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:
1. 真实性原则:所有报告内容必须客观、准确,如实反映工作情况。
2. 规范性原则:报告格式、内容、流程需符合本制度规定。
3. 时效性原则: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检查、提交与审议工作。
4. 公开透明原则:经审议通过的综合报告核心内容应向全体校友适度公开。
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
第四条 责任主体
1. 理事会:是本制度实施的最高责任机构,负责审议并批准本会年度工作报告。
2. 秘书处:是年度检查与报告工作的具体协调与执行机构,负责收集、初审、汇总各单元报告,起草本会年度综合工作报告,并组织相关会议。
3. 各职能部门、下属社团(以下简称“各工作单元”): 是本制度的具体落实单元,负责撰写并按时向秘书处提交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。
第五条 监督机制
监事会负责对年度检查与报告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其公正、合规,并可独立提出审查意见。
第三章 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与要求
第六条 报告内容
各工作单元的年度工作报告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. 本年度工作总结:
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与成效。
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(如联谊、学术、公益等)及其效果。
会员发展、服务与联络情况。
财务收支概况(需与正式财务报告对应)。
2. 经验与不足: 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、面临的挑战。
3. 下一年度工作计划:
主要目标与方向。
拟开展的重点工作与活动规划。
所需的资源支持与预期成果。
第七条 报告格式与提交
1. 报告应采用统一的模板(由秘书处提供),力求简洁、清晰、重点突出。
2. 报告需由该单元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3. 各工作单元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,将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与签字扫描版提交至秘书处。
第四章 年度检查与审议流程
第八条 流程与时间安排
1. 报告提交(每年12月31日前): 各工作单元完成报告提交。
2. 初步审核与汇总(次年1月1日-1月31日): 秘书处对各单元报告进行形式审核、内容汇总,并起草本会年度综合工作报告。
3. 理事会审议(次年3月31日前): 召开理事会会议(或通讯会议),审议年度综合工作报告。秘书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报告。
4. 报告备案与公开(次年3月31日前):
经审议通过的最终版年度综合工作报告,按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。
通过本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适当渠道,向校友公布报告摘要或核心内容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九条 制度解释
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北京校友会理事会。
第十条 生效日期
本制度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