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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开北京校友会校友社团管理办法》公示


发布时间:2024-06-07浏览次数:449次

  尊敬的各位校友:

  自第八届校友会理事服务团队组建以来,校友会和社团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,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友会社团的规范化管理,充分发挥社团在联络校友、促进校友交流合作的积极作用,校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南开校友总会的相关规定和校友会章程,特制定了《南开北京校友会校友社团管理办法》。

  现将《南开北京校友会校友社团管理办法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一周,自公示之日起计算。公示期内,如有任何疑问、建议或意见,请及时向校友会秘书处反馈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,该管理办法将正式试行。

  我们深知,校友会社团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关心与支持,也离不开大家的参与和监督。希望校友能够积极关注管理办法的内容,为校友会社团的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  校友会联系方式

  校友会电话:010-84627741

  秘书小王:17800833995(同微信)

  邮箱:info@nkbj1915.com



  南开北京校友会

  2024年6月4日

 


以下为管理办法正文

南开北京校友会校友社团管理办法



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开北京校友会校友社团管理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南开校友总会相关规定和南开北京校友会章程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  一、社团组织必须爱党爱国,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  二、社团组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遵守南开大学校友总会相关规定和南开北京校友会章程。
  三、社团成立的宗旨必须是团结、联合在北京市工作、学习或生活的南开校友,基于共同的校友文化认同、南开品牌和校友资源,团结广大校友,增强友谊与合作,构建校友之间团结互助的赋能平台,发扬南开“允公允能,日新月异”的校训精神和爱国爱校的优良传统与学风,激活南开人“向上向善、公益之心、公益之力、公益之智”,服务校友、服务母校、服务当地社会,为促进校友、母校和当地社会科学发展、可持续发展、稳定发展、和谐发展做出贡献。
  南开北京校友会鼓励支持各类专业性、学术性、联合跨界等社团成立。
  四、社团成立
  (一)校友会不得成立宗教类社团。
  (二)社团成立的程序:
  1. 由 10 位及以上校友自愿发起,确定社团的名称,明确社团的宗旨、目标和活动范围,确保社团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;

2. 发起人及负责人填写《社团成立申请书》,并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统一递交给校友会秘书处;

  3. 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校友会理事团队;
  4. 理事团队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递交的材料;
  5. 通过审批的,即成为预备社团,并通过校友会公众号、网站等媒体平台予以公示,公示期无异议后确认成为预备社团,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;未能通过审批的,向发起人及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。
  6. 成为预备社团后可以通过校友会媒体渠道发布招募信息,为社团纳入新成员,可正常开展活动。
  7. 预备社团自审批通过三个月后,现任社团负责人可通过书面申请成为正式社团,经校友会理事团队考察通过后,方可成为正式社团,未通过考察的继续为预备社团,时间三个月,两次均未成为正式社团则劝退解散。
  (三)社团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:
  1. 社团至少有 10 名以上的校友联合自愿发起,发起人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必备的基本要素和素质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,愿意奉献时间和精力,且未受到任何单位机构及国家层面的处罚;
  2. 一个社团至少有 2 位负责人;
  3.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;
  4. 接受南开北京校友会的指导和监督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友会章程,维护校友会声誉信用,真正真心服务校友,弘扬真善美,传播正能量;
  5.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,包括:社团名称及类别;社团宗旨、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;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力、义务;组织管理制度、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;负责人的条件、权限和产生、罢免的程序;财务来源、经费使用的原则及管理办法;章程的修改程序;社团终止的程序;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  五、社团评定
  (一)南开北京校友会对校友社团实行年度评定,并通过校友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校友社团评定情况。
  (二)评定对象
  校友会所有已成立的社团、专委会、分会。
  (三)评定原则
  1. 公正性:评定过程应公正无私,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;
  2. 客观性:评定结果应基于事实和数据,避免主观臆断;
  3. 全面性:评定内容应涵盖社团管理的各个方面,确保评估的完整性;
  4. 透明度: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向社团成员公开,接受监督。
  (四)评定内容及分数情况
  评定内容应包括社团规模、社团成员构成、年度活动和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内容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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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总分 100 分,60 以下不合格,60-70 合格,70-80 良好,80 及以上优秀。


  (五)评定方法
  1. 自评:社团需按照评定内容进行自我评估,形成自评报告。
  2. 他评:校友会校友团对社团进行评定,形成他评报告。
  3. 综合评定:结合自评和他评报告,形成综合评定结果。
  (六)评定周期与结果应用
  1. 评定周期:评定周期为一年,每年进行一次评定。
  2. 结果应用:评定结果将作为社团是否获得资金支持、是否能继续运营的重要依据,并作为社团改进工作的参考。
  (七)评定反馈与改进机制
  1. 反馈机制:评定结束后,由校友会秘书处组织召开社团联络人会议,及时向各社团反馈评定结果,包括优点、不足以及具体的改进建议。反馈相关材料进行存档,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同时,通过会议可以邀请优秀社团进行分享,促进社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。
  2. 改进机制:社团应根据评定结果和反馈意见,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和时间表。改进措施应针对不足之处,旨在提高社团的管理水平、活动质量和成员满意度。
  3. 跟踪与监督:校友会应对社团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,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。必要时,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。
  (八)评定等级与激励机制
  1. 评定等级:根据综合评定结果,可以将社团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。评定等级应体现社团在各方面的表现水平。对评定不合格的社团要提出整改,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,整改期为三个月,整改期后若社团未有明显改善将对此社团进行撤销处理。
  2. 激励机制:对于评定等级较高的社团,校友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,如对社团进行表彰、增加资金支持、提供活动场地等。
  (九)评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
  1. 保密性:在评定过程中,涉及社团的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,避免泄露给无关人员。
  2. 公正公平:评定过程中应确保公正公平,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。
  3. 参与性: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与评定过程,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,促进评定的全面性和准确性。
  六、社团退出

(一)自愿退出:

  1、社团负责人应当向校友会提出退出申请,并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校友会秘书处。
  2、在收到退出申请后,校友会负责人可以与申请社团进一步交流,了解其退出的原因和意愿。这有助于双方沟通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。
  (二)强制退出:
  在年度考核不达标的社团,整改期到后若社团未有明显改善将对此社团进行强制退出处理。
  校友会应及时将社团的退出通知通过公众号、网站等媒体告知校友,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,同时可以要求社团在退出前完成一些必要的手续,例如归还社团旗子、交付社团其他资料等。在社团退出后,社团成员应停止使用社团的名义和资源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。
  七、附则
  本评定办法由南开北京校友会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制定并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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