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4-01-03浏览次数:567次
第一条 为了提高南开学校北京校友会(以下简称“校友会”)的公信力,加强会员之间的互信与合作,树立校友会的良好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诚信建设的原则
(一)公正公平:校友会在处理事务时,应始终坚守公正公平的原则,不偏袒任何一方。
(二)公开透明:校友会的各项活动、决策和财务情况等应向会员公开,确保信息的透明度。
(三)诚实守信:会员之间应相互信任,遵守承诺,不进行欺诈行为。
第三条 诚信建设的内容
(一)会员管理:校友会建立会员档案,记录会员的基本信息、参与活动和获得的荣誉等,对会员进行动态管理。同时,建立会员的奖惩机制,对表现优秀的会员给予表彰,对违反规定的会员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(二)活动组织:校友会在组织活动时,应提前公布活动方案、参与人员和预算等,确保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。活动结束后,应及时公布活动总结和财务决算。
(三)财务管理:校友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。校友会的收支应定期向会员公开,接受会员的监督。
(四)信息发布:校友会在发布信息时,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避免误导会员。同时,建立信息反馈机制,及时收集和处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。
第四条 诚信建设的措施
(一)培训教育:校友会将定期开展诚信建设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,提高会员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。
(二)监督检查:校友会设立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。
(三)建立诚信档案:校友会为每个会员建立诚信档案,记录其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和奖惩记录等,作为评价其诚信度的依据。
(四)鼓励举报:校友会鼓励会员积极举报违反诚信制度的行为,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保护。
(五)强化执行力度:校友会将严格执行诚信制度,对违反规定的会员进行严肃处理,维护社团的公信力和形象。
第五条 附则
(一)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(二)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规定执行。